临时公告

关于子公司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11号)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编号:临2022-011号

转债代码:110044 转债简称:广电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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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通控股)拟通过将其持有的《文化中国》新媒体投资基金(陕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5%份额全部转让给非关联普通合伙人《文化中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文化中国基金公司)的方式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

因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为华通控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融媒体集团)之全资子公司陕西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融媒投资)共同投资企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成立后未能开展实质运营,华通控股也尚未实缴出资,本次华通控股通过份额转让方式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有利于防控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存在共同投资类别的关联交易1项,即2021年8月与广电融媒体集团共同投资组建新公司开展陕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

本次子公司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通控股拟通过将其持有的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5%份额全部转让给文化中国基金公司的方式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本公司与受让方文化中国基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为华通控股与本公司关联方融媒投资共同投资企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华通控股尚未与文化中国基金公司就本次转让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份额事宜签署有关协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存在共同投资类别的关联交易1项,即2021年8月与广电融媒体集团共同投资组建新公司开展陕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双方分别认缴出资2.45亿元、2.55亿元,各占49%、51%股权。

二、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的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华通控股与控股股东等共同发起设立广电新媒体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19年5月15日,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1、名称:《文化中国》新媒体投资基金(陕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西安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2405室

3、成立日期:2019年5月15日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基金计划总规模10亿元,首期规模4亿元。其中,融媒投资认缴出资10,000万元,占25%份额;华通控股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5%份额;其余份额由铜川普耀九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文化中国基金公司共同出资或募集。各发起方首期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首期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万元)

铜川普耀九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8,000

45%

货币

0

《文化中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25%

货币

0

陕西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25%

货币

0

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5%

货币

0

合计

40,000

100%

货币

0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新媒体项目投资。

三、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

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注册成立后未完成基金备案,未开展运营,各合伙人均未实缴出资,为防控投资风险,华通控股拟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具体为:华通控股将其持有的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5%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文化中国基金公司。转让后,华通控股不再持有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份额。

四、受让方基本情况

华通控股本次转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受让方为文化中国基金公司。文化中国基金公司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文化中国基金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文化中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15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陈晨

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3号楼1单元12层1201-E10(园区)

5、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成立后未完成基金备案,未开展实质运营,华通控股及各合伙人均未实缴出资,投资事项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本次华通控股通过份额转让方式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有利于防控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林平先生、冯忠义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鉴于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成立后没有实质运营,公司子公司华通控股尚未实缴出资,投资事项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退出该基金有利于防控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形成如下审阅意见:由于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成立后未完成基金备案,未开展实质运营,华通控股及各合伙人均未实缴出资,投资事项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华通控股提出为防控投资风险,拟通过份额转让方式退出该基金。我们认为,华通控股退出该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华通控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该事项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汝逊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退出文化中国新媒体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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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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